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6 月 15 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易字第81號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黃俊源 乙○○ 上三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蔡淑美律師 被 告 大友瀝青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建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選任辯護人 陳昌羲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5 日刑事第二庭法 官 黃梅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5 日書 記 官 丁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