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破字第4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破字第4號
- 聲請人
- 展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蔣阿秀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按破產事件性質上屬非訟事件,應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規定計徵聲請費,並以構成破產財團之財產價額計徵。查本件聲請人構成破產財團之財產為新臺幣柒拾伍萬柒仟肆佰柒拾元,應徵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破字第4號
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蔣阿秀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按破產事件性質上屬非訟事件,應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規定計徵聲請費,並以構成破產財團之財產價額計徵。查本件聲請人構成破產財團之財產為新臺幣柒拾伍萬柒仟肆佰柒拾元,應徵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