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3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331號

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12 月 28 日

法官陳賢德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331號

原告
廖素月
訴訟代理人
劉佳強律師
被告
永鉅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銀結

      賴水清  原住新北市○○區○○路00號

      賴陳麗雪

      李振男  原住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66巷68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時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庭 法 官 陳賢德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周育義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