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4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4號
- 原告
- 東南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花
- 訴訟代理人
- 周瑞慶
- 訴訟代理人
- 黃教倫律師
- 被告
- 陳添喜
林信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4號
林信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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