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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405號

分配表異議之訴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2 月 15 日

法官林淑鳳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405號

抗告人
誠寶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柏睿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等人間因104 年度訴字第405號分配表異議之訴議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5年1月29 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5  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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