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75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75號
- 原告
- 康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盈盈
- 訴訟代理人
- 王皓正律師
- 被告
- 驊興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移山
- 訴訟代理人
- 黃俊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陳湘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7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陳湘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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