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5年度基小字第794號
- 原告
- 聯想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素寬
- 訴訟代理人
- 張維真
- 被告
- 洪婕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6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萬捌仟柒佰捌拾肆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捌佰肆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基隆簡易庭法 官 徐世禎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基小字第79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6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萬捌仟柒佰捌拾肆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捌佰肆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基隆簡易庭法 官 徐世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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