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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23 日
  • 法官
    高偉文
  • 法定代理人
    余欽明、祝文定

  • 原告
    泰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司)
  • 被告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42號 原 告 泰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麗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欽明 訴訟代理人 余趙欽祥 被 告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祝文定 訴訟代理人 尤伯祥律師 蔡秀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3  日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3  日書記官 王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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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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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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