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10 日
- 當事人國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譜安、振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俊同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65號 原 告 國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譜安 訴訟代理人 郭令立律師 被 告 振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同 訴訟代理人 羅子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9年12月9日上午9時50分,在本 院第七法庭庭行言詞辯論。 請原告補正下列事項 一、本件訴訟被告之法定代理人為陳俊同之依據。 二、簽立原證1時兩造法定代理人適法之依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0 日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0 日書記官 陸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