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25 日
- 法官王翠芬
- 原告詹勝雄、詹騰凱、詹涵宇
- 被告權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原 告 詹勝雄 詹騰凱 詹涵宇 被 告 權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蔡聰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書記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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