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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10 月 25 日
  • 法官
    王翠芬

  • 原告
    詹勝雄詹騰凱詹涵宇
  • 被告
    權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原 告 詹勝雄 詹騰凱 詹涵宇 被 告 權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蔡聰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書記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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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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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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