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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0 月 25 日

法官王翠芬

原告
詹勝雄
原告
詹騰凱
原告
詹涵宇
被告
權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蔡聰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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