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 原告
- 詹勝雄
- 原告
- 詹騰凱
- 原告
- 詹涵宇
- 被告
- 權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蔡聰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訴字第398號
特別代理人 蔡聰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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