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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19 日
  • 法官
    姚貴美
  • 法定代理人
    陳麗珠

  • 原告
    億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李健豪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6號 聲 請 人 億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麗珠 代 理 人 李健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8月5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45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已於109年12月13日公告於本院網站,茲因申報期限已經屆滿,無人依法主張權利,為此聲請除權判決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45號裁定 公示催告,並公告在案,該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0年6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查明屬實,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9  日民事庭法 官 姚貴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9  日書記官 湯惠芳 附表 股票:110年度除字第6號 編 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 張 數 股 數 備 考 1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0000-0 1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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