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違約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1 月 23 日
  • 法官
    高偉文
  • 法定代理人
    連勝雄

  • 當事人
    權勝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陳良盛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82號 原 告 權勝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連勝雄 訴訟代理人 朱光明 被 告 陳良盛 訴訟代理人 尹廣容律師 邱弘文律師 紀天昌律師 林笠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日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日書記官 王靜敏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