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土地通行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9 月 08 日
- 當事人弘貿貨櫃倉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方洋洲、欣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張登金、世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92號 原 告 弘貿貨櫃倉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方洋洲 訴訟代理人 徐松龍律師 被 告 欣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登金 訴訟代理人 黃丁風律師 受告知人 世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通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書記官 王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