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2年度基小字第2599號
- 原告
- 石俊宇
- 被告
- 許木元(即呂秀珍之承受訴訟人)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就本院民國112年度易字第244號妨害名譽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於112年9月25日裁定移送而來(112年度附民字第641號),本院於113年5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萬元。
本判決得假執行。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林淑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基小字第2599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就本院民國112年度易字第244號妨害名譽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於112年9月25日裁定移送而來(112年度附民字第641號),本院於113年5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萬元。
本判決得假執行。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林淑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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