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0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0號
- 原告
- 建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原告
- 季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原告
- 百昇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被告
- 松利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院書記官 黃錫煒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0號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院書記官 黃錫煒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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