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4年度簡上字第61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簡上字第61號
- 上訴人
- 漢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 被上訴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95年3月31日上午11時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姚貴美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簡上字第6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95年3月31日上午11時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庭法 官 姚貴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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