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542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542號
- 原告
- 甲○○
- 法定代理人
- 丁○○
- 兼上一人
- 訴訟代理人
- 乙○○
- 兼上二人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仕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之1
- 法定代理人
- 己○○
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8年8月20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9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兩造應就系爭635地號因分割增加之635-1、635-2、635-3地號表示意見。
民事庭法 官 林玉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