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三一號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三一號
- 聲請人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甲○○
右列受刑人因竊盜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與檢察官聲請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如附件。
二、經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三條第一項、刑法第九十六條但書、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裁定如主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三一號
右列受刑人因竊盜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如左:
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一、聲請意旨與檢察官聲請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如附件。
二、經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三條第一項、刑法第九十六條但書、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裁定如主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