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2年度簡上字第12號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12號
- 上訴人
-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 法定代理人
- 陳昆第
- 訴訟代理人
- 丁志達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錫川律師
- 被上訴人
- 和發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秀伶
- 訴訟代理人
- 曹宗彝律師
- 複代理人
- 鄭崇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追償保固費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定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上午11點30分行準備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12號
上列當事人間追償保固費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定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上午11點30分行準備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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