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字第1號
- 原告
- 尚磔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憲政
- 原告
- 南碁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夢萍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菀萱律師
- 複代理人
- 王莉雅律師
- 被告
-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怡凱
- 訴訟代理人
- 蔡炳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2月9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建字第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2月9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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