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5 月 29 日
- 當事人陳羽馨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3號 聲 請 人 陳羽馨 代 理 人 周嘉鈴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參照前開規定,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魏玉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9 日書記官 蔡鴻源 附件: 一、聲請人應提出聲請人及受扶養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提出聲請人所有在郵局、金融機構及電子支付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含外幣帳戶)、證券帳戶(集保帳戶)自110年5月起迄今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三、說明聲請人現居住於何處?如為租賃,應提出租賃契約影 本。並說明房屋坪數、所有居住成員、如何分擔租金及相關居住費用;如非租賃,該房屋為何人所有?所有人與聲請人之關係?係基於何種法律關係設籍或居住於此? 四、說明聲請人是否定期領取社會補助(救助或津貼)、租金補助、年金給付或保險給付?若是,其領取週期為何?每次領取金額若干元?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未申請,或雖申請惟不符資格,應說明未申請或不符資格之原因。 五、提出以聲請人為要保人之商業保險契約書(含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投資型保險),並說明投保內容、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每月支出保險費之金額(併提出繳費收據或轉帳證明)。 六、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 七、報告更生聲請前2年內除已載入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內之 項目外之財產變動狀況(例如處分股票、不動產、黃金、珠寶、償還債務、變更保險要保人、解約保單等)。 八、提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聲請人保管帳戶客戶餘額表、客戶存券異動明細表、投資人往來清算交割銀行明細資料表、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 九、提出聲請人名下2部汽車(車牌號碼:000-0000、AKH-0812) 之照片及價值證明或鑑價證明(如:同年份廠牌車輛成交價證明、車行估價單等)。 十、聲請人需負擔母親之扶養費,請補正說明下列事項或提出下列資料: ㈠陳報聲請人母親實際居住處所為何? ㈡陳報聲請人之屬親系統表、受扶養人即母親之所有扶養義務人之收入證明文件(最近2年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 單及最新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薪水帳戶存摺或薪資單影本),並說明其等收入狀況,如何分擔扶養費用,及實際支出之扶養費。 ㈢提出聲請人母親109至111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㈣說明聲請人母親是否領取社會補助(救助或津貼)、退休金、老年年金、勞保老年給付等及其金額,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曾領取1次請領之退休金或勞保老年給付,併說明資 金流向。 十一、聲請人應說明除已陳報之債權人外,有無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如有,請重行製作所有債權人清冊到院,並提出所有陳報之債權人之借貸證明文件(例如借貸契約等)、聯絡電話、地址及相關還款證明資料。 十二、據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回覆書所示聲請人曾擔任「尚鮮餐館」之負責人,請說明該商號於營業期間每月平均實際營業額為多少?並應一併提出該營利事業單位,於聲請人聲請更生前1日回溯5年內之每月營業額資料或綜合所得稅申報書等相關資料;並釋明聲請人現對該商號無任何財產上之權利? 十三、更生程序得否順利進行,乃繫於聲請人依自身經濟狀況所提更生方案是否確實可行及得兼顧債權人權益而定。倘更生方案無履行之可能,法院將無法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提出本件聲請將無實益,故請聲請人釋明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將以何種經濟來源支應每月更生還款金額及必要生活支出費用?有無其他可供擔保之人?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依更生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及其計算方法為何?每月能盡最大清償能力之更生方案為何?(即每月可 供還款金額、分期期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