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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3號

給付承攬報酬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3 月 23 日

法官周美玲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3號

原告
洋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舒瑞金律師
被告
福威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兩造應於民國99年4月16日前,就附件事項提出記載完全之書狀於本院,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並於書狀首頁表明已將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之意旨;原告另應同時補正附表編號6有簽名之單據、編號11之完工驗收單、編號12之請款單影本;被告另應同時提出「福威輪」船舶證書及97年度船員名冊影本;兩造應各提出公司變更登記表及現任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理由

一、按審判長如認言詞辯論之準備尚未充足,得定期間命當事人依第265條至第267條之規定,提出記載完全之準備書狀或答辯狀,並得命其就特定事項詳為表明或聲明所用之證據,此觀之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即明。

二、查本院民國99年1月29日言詞辯論筆錄已載「(法官)因為原告方面,還要找單據,而且被告方面今日尚且無法充分答辯,本件改期,下次在與兩造確認不爭執、爭執事項以及就爭執事項如何調查及鑑定,請兩造在下次期日前10日完成書狀交換,各擬不爭執事項、爭執事項及其陳述暨對造之陳述、就爭執事項聲請之證據調查或鑑定(證人請陳報姓名、地址)、同時應陳報五個單位以上之鑑定機構(可鑑定船舶修繕項目及金額之專業機構,並附該機構之全稱、地址、簡介),本件改99年3月26日上午11時續行言詞辯論,兩造應自行到庭,不另通知」,惟庭期將至,兩造迄今仍未提出任何書狀,為期訴訟程序能集中調查及審理,依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3 日

民事庭 法 官 周美玲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3 日

書記官 許力方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
民事訴訟法第268條之2:
當事人未依第267條、第268條及前條第3項之規定提出書狀或聲
明證據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該當事人以書狀說明其理由
當事人未依前項規定說明者,法院得準用第276條之規定,或於
判決時依全辯論意旨斟酌之。
附件:
原告是否主張如下,不再提出其他主張:
㈠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273,175元及自民國
  99年1月27日(即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
  息5%計算之利息;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㈡事實經過:被告所有之「福威輪」於民國97年8月6日至同年10
  月28日止,由原告承攬修繕「福威輪」船舶主機等設備17次,
  有附表編號1至17各單據可憑,每次修繕均由被告聘僱之輪船
  員徐暢、劉建志及王永泰等人,帶領原告登輪查驗所需修繕機
  械等設備項目,再由原告備料登輪檢修,且原告於歷次登輪修
  繕完畢後,均經徐暢、劉建志、王永泰等人驗收並受領完畢。
  依承攬法律關係,被告應給付各筆報酬,然被告僅支付附表編
  號1之500,000元款項,其餘16次共1,273,175元之款項均未給
  付,依承攬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求為如上開聲明所示。
㈢提出民國98年3月基隆郵局28支局第10號存證信函及如附表所
  示之請款單、完工驗收單等影本為證。
被告是否答辯如下:
㈠聲明:⒈原告之訴駁回;⒉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予
  假執行。
㈡兩造間有原告主張之修繕船舶事實,且被告已支付附表編號1
  之500,000元款項,然其餘附表編號2至17各筆款項,被告不同
  意支付,該等款項,有則修繕項目不實、有則浮列金額、有則
  應保固不計費、有則兩造另有約定,有則不能用等等,有則不
  能用等等,各詳如附表被告對原告提出各項證據之意見欄所示
㈢未提出任何證據或請求調查。
本件不爭執事項是否如下:
㈠兩造間在97年8月6日起至同年10月28日止,此期間有承攬關係
  存在,由原告承攬修繕被告所有之「福威輪」。
本件爭執事項是否如下:
㈠在兩造不爭執之承攬關係期間,如本院卷第39頁編號1至16所
  示之工程內容,各細項如本院99年1月29日辯論期日筆錄提示
  之各項請款單、完工驗收單(即附表編號2至17各單據),原
  告是否已經完成該等項目之修繕?
㈡若上一已經完成,則兩造約定之報酬或合理報酬為何?
對於爭執事項舉證責任及調查方向、鑑定方向、鑑定機關、鑑
  定費用預納之意見。
┌───────────────────────────────────────────┐
│99年度訴字第3號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附表:(金額均為新臺幣)                           │
├──┬──────────────┬────────────┬────────────┤
│編號│原告提出之證據名稱及卷頁出處│原告對該項證據之意見    │被告對該項證據之意見    │
├──┼──────────────┼────────────┼────────────┤
│1   │文號R-1528請款單500,000元   │這份是有支付,50萬元都有│同原告所言。            │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支付。                  │                        │
│    │本院卷第3至4頁              │                        │                        │
├──┼──────────────┼────────────┼────────────┤
│2   │文號R-1528-1請款單132,00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對王永泰簽名不爭執│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                        │,但內容上這個單價是浮開│
│    │本院卷第5至6頁              │                        │,被告認為如分解導纜輪清│
│    │                            │                        │潔檢測,這個只是拆跟裝,│
│    │                            │                        │一般只是算工錢,價錢應該│
│    │                            │                        │很低的,所以很多都是浮開│
│    │                            │                        │的,我們要請對造詳細列明│
│    │                            │                        │細及單價。              │
├──┼──────────────┼────────────┼────────────┤
│3   │文號R-1528-2請款單93,919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對王永泰簽名真正不│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                        │爭執,內容上項目上有浮開│
│    │本院卷第7至8頁              │                        │,數量也有浮開,而且本次│
│    │                            │                        │也沒有特加夜班,另外單子│
│    │                            │                        │子所列項目,有些只是很簡│
│    │                            │                        │單的換零件。            │
├──┼──────────────┼────────────┼────────────┤
│4   │文號R-1528-3請款單57,24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對劉建志簽名沒有爭│
│    │及完工驗收單(劉建志簽名)  │                        │執,內容上這張單子的各項│
│    │本院卷第9至10頁             │                        │單價,根本讓人家看不懂,│
│    │                            │                        │原告應該要列清楚,而且這│
│    │                            │                        │個價格也是浮開的,另外像│
│    │                            │                        │是也沒有加夜班、場內儀製│
│    │                            │                        │後,至船上安裝的項目。  │
├──┼──────────────┼────────────┼────────────┤
│5   │文號R-1528-4請款單30,816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對劉建志的簽名沒有│
│    │及完工驗收單(劉建志簽名)  │                        │爭執,內容同前所述,項目│
│    │本院卷第11至12頁            │                        │、金額都有問題。        │
├──┼──────────────┼────────────┼────────────┤
│6   │文號R-1528-5請款單80,400元  │沒有意見,有沒有遺漏影印│形式上有爭執,看不到任何│
│    │及完工驗收單(未見王永泰簽名)│再查證。                │簽名,因為沒有船長的簽名│
│    │本院卷第13至14頁            │可再補充提出此筆80,400元│,所以原告到底有沒有施作│
│    │                            │有王永泰簽名的單據。    │ 就不清楚。             │
├──┼──────────────┼────────────┼────────────┤
│7   │文號R-1539請款單54,35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對王永泰的簽名沒有│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                        │爭執,但日期很奇怪,王永│
│    │本院卷第15至16頁            │                        │泰簽的日期是97年9月15日 │
│    │                            │                        │,跟單子電腦打字的97年8 │
│    │                            │                        │月12日不一樣,內容上陳述│
│    │                            │                        │同前,另外到底有沒有拆卸│
│    │                            │                        │舊氣密門閂檢修回裝,我要│
│    │                            │                        │回去查一下。            │
├──┼──────────────┼────────────┼────────────┤
│8   │文號R-1558請款單19,15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對王永泰的簽名沒有│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                        │爭執,但是日期是97年9月1│
│    │本院卷第17至18頁            │                        │5日,跟單子電腦打字的97 │
│    │                            │                        │年9月3日不一樣,是事後簽│
│    │                            │                        │的,內容意見同前。      │
├──┼──────────────┼────────────┼────────────┤
│9   │文號R-1616請款單61,51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徐暢的簽名真正不爭│
│    │及完工驗收單(徐暢簽名)    │                        │執,內容上的意見,這部分│
│    │本院卷第19至20頁            │                        │有跟原告談好,全部做到好│
│    │                            │                        │是4萬元,可是原告現在提 │
│    │                            │                        │出的單子是浮開的,但是單│
│    │                            │                        │子上的工作,是跟之前做的│
│    │                            │                        │工作重複再請款,像是船主│
│    │                            │                        │機的部分,連這一次是第三│
│    │                            │                        │次,之前做的還在保固期間│
│    │                            │                        │,原告也有開單計價,雖然│
│    │                            │                        │開單計價但是項目、金額是│
│    │                            │                        │浮開的,所以這一次不應該│
│    │                            │                        │算錢。                  │
├──┼──────────────┼────────────┼────────────┤
│10  │文號R-1616-1請款單109,534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徐暢的簽名真正不爭│
│    │及完工驗收單(徐暢簽名)    │                        │執,內容上的意見,同前所│
│    │本院卷第21至22頁            │                        │述,這一次一樣應該是保固│
│    │                            │                        │的範圍內,所以也應該不用│
│    │                            │                        │算錢。                  │
├──┼──────────────┼────────────┼────────────┤
│11  │文號R-1616-2請款單181,860元 │沒有意見。              │原告項目跟金額是浮開的,│
│    │本院卷第23頁                │                        │而且原告做完的項目,後來│
│    │(無完工驗收單)            │                        │是不能用的。            │
│    │                            │                        │                        │
│    │                            │                        │                        │
├──┼──────────────┼────────────┼────────────┤
│12  │文號R-1562完工驗收單(徐暢簽│沒有意見。              │形式上徐暢的簽名真正不爭│
│    │名)                        │可再提出此筆106,380元之 │執,內容上的意見,原告項│
│    │本院卷第24頁                │請款單                  │目跟金額是浮開的,而且原│
│    │(無請款單)                │                        │告做完的項目,後來是不能│
│    │                            │                        │用的。                  │
├──┼──────────────┼────────────┼────────────┤
│13  │文號R-1562-1請款單90,16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徐暢的簽名真正不爭│
│    │及完工驗收單(徐暢簽名)    │                        │執,內容上的意見,原告的│
│    │本院卷第25至26頁            │                        │項目及金額是浮開的,原告│
│    │                            │                        │應該將明細補清楚,而且也│
│    │                            │                        │沒有所謂配合船期加夜班的│
│    │                            │                        │項目。                  │
├──┼──────────────┼────────────┼────────────┤
│14  │文號R-1562-2請款單110,358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徐暢的簽名真正不爭│
│    │及完工驗收單(徐暢簽名)    │                        │執,內容上的意見,同前所│
│    │本院卷第27至28頁            │                        │述。                    │
├──┼──────────────┼────────────┼────────────┤
│15  │文號R-1562-3請款單70,892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徐暢的簽名真正不爭│
│    │及完工驗收單(徐暢簽名)    │                        │執,內容上的意見同前所述│
│    │本院卷第29至32頁            │                        │,單價要請原告詳列,價格│
│    │                            │                        │是浮開的。              │
├──┼──────────────┼────────────┼────────────┤
│16  │文號R-1562-4請款單25,060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的王永泰簽名真正不│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                        │爭執,內容上的意見同前所│
│    │本院卷第33至34頁            │                        │述,項目跟單價是浮開的。│
├──┼──────────────┼────────────┼────────────┤
│17  │文號R-1562-5請款單49,546元  │沒有意見。              │形式上的王永泰簽名真正不│
│    │及完工驗收單(王永泰簽名)  │                        │爭執,內容上的意見同前所│
│    │本院卷第35至36頁            │                        │述,項目跟單價是浮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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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98年2月20日請款單1件        │沒有意見。              │沒有看過這個文件。      │
│    │本院卷第37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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