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上字第2號
- 上訴人
- 洪仁忠
- 訴訟代理人
- 黃繼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怡欣律師
- 上訴人
- 坤龍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上 一 兼
- 法定代理人
- 翁炳贊
- 法定代理人
- 前二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 李逸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許坤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重上字第2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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