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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79號

巷道爭議行政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28 日

法官蘇秋津林彥君詹日賢

上訴人
蘇碧雲
上訴人
高吳麗珠
上訴人
陳真文
共同送達代收人
張漢卿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雲林縣政府間巷道爭議事件,對於民國100年11月29日本院100年度訴字第279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2分之1,合計新臺幣6,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審判長法官 蘇 秋 津

法官 林 彥 君

法官 詹 日 賢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79號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巷道爭議,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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