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5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菸酒稅法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3 月 30 日
  • 法官
    李協明
  • 法定代理人
    鄭金印、何瑞芳

  • 原告
    米國製酒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592號原 告 米國製酒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鄭金印 訴訟代理人 邱揚勝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何瑞芳 局長 訴訟代理人 徐宜畇 上列當事人間菸酒稅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李 協 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