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566號
- 原告
- 軒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林軒宇
- 訴訟代理人
- 林石猛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綺雯 律師
- 被告
-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 代表人
- 林清和
- 訴訟代理人
- 莊武釗
王媽達
上列當事人間虛報進口貨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0年度訴字第566號
王媽達
上列當事人間虛報進口貨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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