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都市計畫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1 月 02 日
- 當事人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05號原 告 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啟祥 訴訟代理人 孫嘉佑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 代 表 人 陳 菊 市長 訴訟代理人 鄭君地 王存偉 邱持敬 上列當事人間都市計畫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 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