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更一字第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建築法等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1 月 26 日
- 法官吳永宋
- 法定代理人林清和、楊明州
- 原告宏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間建築法等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更一字第11號原 告 宏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清和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戴敬哲 律師 林慶雲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代 表 人 楊明州 訴訟代理人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上開當事人間建築法等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6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吳 永 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26 日 書記官 李 建 霆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