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398號
- 原告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代表人
- 陳保基
- 訴訟代理人
- 林石猛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琇如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邱宜賢
- 被告
- 東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莊寶來
- 訴訟代理人
- 陳慧錚 律師
- 被告
- 勗維企業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陳永富
- 訴訟代理人
- 謝凱傑 律師
- 複代理人
- 高嵐書 律師
楊聖文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3年度訴字第398號
楊聖文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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