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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541號

政府採購法行政裁判日期 105 年 06 月 08 日

法官戴見草

原告
林明俊即三泰土木包工業
訴訟代理人
陳水聰 律師
被告
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代表人
洪明江
訴訟代理人
劉思龍 律師
複代理人
江大寧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8   日

法 官 戴 見 草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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