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文化資產保存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105 年 11 月 18 日
  • 法官
    孫奇芳
  • 法定代理人
    徐安旋、陳菊

  • 原告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高雄市政府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90號原 告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徐安旋 訴訟代理人 蔡進良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 代 表 人 陳菊 訴訟代理人 盧世欽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文化資產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8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