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37號
- 原告
- 宏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林清和
- 原告
- 泛喬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李必賢
- 原告
- 義大皇家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沈德村
- 原告
- 天悅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沈德村
- 原告
- 義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張天吉
- 上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石猛 律師
- 上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戴敬哲 律師
- 上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梁志偉 律師
- 被告
- 高雄市政府
- 代表人
- 陳菊
- 訴訟代理人
- 陳琪苗 律師
吳漢耀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公告現值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