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更一字第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建築執照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22 日
- 當事人鼎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更一字第10號原 告 鼎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昭宏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戴敬哲 律師 蘇吉雄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代 表 人 趙建喬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 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建築執照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2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戴 見 草 法官 孫 奇 芳 法官 簡 慧 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蔡 玫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