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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76號

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行政裁判日期 107 年 03 月 01 日

法官蘇秋津李協明曾宏揚

原告
後碧湖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何天瀚
訴訟代理人
張競文 律師
被告
屏東縣政府
代表人
潘孟安
訴訟代理人
陳怡融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暨再開準備程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  日

審判長法官 蘇 秋 津

法官 李 協 明

法官 曾 宏 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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