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386號
- 原告
- 金典油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羅寬山
- 訴訟代理人
- 陳炳彰 律師
- 被告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代表人
- 伏和中
- 訴訟代理人
-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吳佳真
上列當事人間使用費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訴字第386號
洪郁婷 律師
吳佳真
上列當事人間使用費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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