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6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更一字第16號

有關土地登記事務行政裁判日期 109 年 06 月 15 日

法官林彥君

原告
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黃國書
訴訟代理人
許世烜 律師
訴訟代理人
楊家明 律師
訴訟代理人
葉永芳 律師
被告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代表人
陳凱凌
被告
臺南市新化地政事務所
代表人
吳昭霖
共同訴訟代理人
潘俞樺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土地登記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5  日

法 官 林 彥 君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5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