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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444號

進口貨物核定完稅價格行政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07 日

法官孫國禎

原告
再福實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吳治衍
訴訟代理人
麥玉煒 律師
被告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代表人
蘇淑貞
訴訟代理人
莊佩華

上列當事人間進口貨物核定完稅價格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7   日

法官 孫 國 禎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7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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