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24 日
- 當事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18號原 告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翁朝棟 訴訟代理人 蕭偉松 律師 邊國鈞 律師 陳毓芬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 代 表 人 陳其邁 訴訟代理人 潘施羽 參 加 人 西班牙商卡夫交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代 表 人 賈安德(Andres Arizcorreta Garcia) 訴訟代理人 陳昶安 律師 陳珮瑜 律師 黃祈綾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