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8 月 14 日
- 當事人昭閎營造有限公司、周昭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王志平、祥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楊金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09年度訴字第434號 原 告 昭閎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周昭勳 訴訟代理人 侯信逸 律師 複 代理 人 鄭志侖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代 表 人 王志平 訴訟代理人 洪國欽 律師 張志堅 律師 輔助參加人 祥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金生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4 日法 官 廖 建 彥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0 日書記官 謝 廉 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