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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68號

使用執照行政裁判日期 112 年 07 月 05 日

法官孫國禎

原告
德林報關有限公司
代表人
許巫麗雲
訴訟代理人
陳樹村律師
訴訟代理人
宋瑞政律師
被告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代表人
楊欽富
訴訟代理人
余佩君
訴訟代理人
沈崑章
訴訟代理人
陳彥亨
參加人
興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盧國烽
訴訟代理人
王進勝律師

張釗銘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使用執照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5   日

法 官 孫 國 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5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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