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空氣污染防制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08 日
- 當事人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洪水樹、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許仁澤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08號原 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水樹 訴訟代理人 賴安國 律師 李恬野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許仁澤 訴訟代理人 洪金得 黃俊仁 楊秀真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廖 建 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