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空氣污染防制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0 月 20 日
- 當事人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洪小雯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209號 原 告 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小雯 訴訟代理人 顏福松律師 鄭智元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張瑞琿 訴訟代理人 余俊賢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 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