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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工業區土地使用行政裁判日期 113 年 05 月 31 日

法官孫奇芳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訴更二字第27號

原告
永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黃國書
訴訟代理人
許世烜 律師
訴訟代理人
葉賢賓 律師
被告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代表人
林榮川
訴訟代理人
潘俞樺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工業區土地使用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法 官 孫 奇 芳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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