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七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七號
- 原告
- 實城實業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
- 被告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八百九十年九十二月十Q日台八九訴字第二七七九二號
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不合法,爰依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
高 雄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一 庭審 判 長 法 官陳 光 秀
右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法院書記官 周 良 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