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四五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四五號
- 原告
- 安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董事長
- 訴訟代理人
- 陳惠美律師
- 被告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 代表人
- 乙○○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丙○○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五日台財
訴字第0九一0000一0二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已於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言
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
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本院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院書記官 嚴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