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007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2 月 1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6年度訴字第00772號原 告 怡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送達代收人 鍾典晏 律師 訴訟代理人 蔡朝安 律師 複代理人 朱瑞陽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乙○○ 局長 訴訟代理人 丁○○ 丙○○ 上列當事人間因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事件,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定於民國96年12月27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 第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8 日第二庭法 官 江幸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8 日書記官 洪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