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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7年度訴字第893號

菸酒稅法行政裁判日期 98 年 06 月 26 日

法官李協明

原告
啟億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朱育男 律師
複代理人
曾慶雲 律師
被告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代表人
邱政茂 局長
訴訟代理人
丙○○

      乙○○

上列當事人間菸酒稅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26   日

法官 李 協 明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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