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17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菸酒管理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6 月 04 日
- 當事人中原製酒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75號原 告 中原製酒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被 告 高雄縣政府 代 表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丁○○ 丙○○ 上列當事人間菸酒管理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4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李 協 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