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6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1年度簡字第61號
- 原告
- 盛豐興農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秋慧
- 被告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 代表人
- 周順然 關務長
- 訴訟代理人
- 莊武釗
蔡文瑾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間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對於民國102年3月14日本院101年度簡字第61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柒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