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8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82號
- 原告
- 冠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錦榮
- 被告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 代表人
- 周順然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間進口貨物核定完稅價格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000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柒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林俊寬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82號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間進口貨物核定完稅價格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000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柒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林俊寬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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